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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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11月1日起,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将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2、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3、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这几个要求: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能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电池标定电压小于等于48伏;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必须经过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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