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办法》出台后 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锁定期不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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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办法》出台后,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锁定期不缩短,为维持投资关系的稳定。

2、保障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其原有承诺。

3、继续按原《办法》规定执行3年锁定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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