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4项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 补贴总额以房价款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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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湖北荆门:4项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 补贴总额以房价款为上限】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湖北荆门:4项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 补贴总额以房价款为上限】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湖北荆门:4项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 补贴总额以房价款为上限】湖北省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安居工程有关购房补贴的通知》。

2、居民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

3、实施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4、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每套房屋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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