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两新”工作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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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两新”工作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赵长胜表示,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资金投入大、涉及领域多,需不断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2、对此,我们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压实各地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三保”支出等,并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具体举措,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让“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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