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今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属于重大案件:(一)涉案业务余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含)以上的;(二)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者等同现金的资产)等值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以上。

2、且占案发法人机构净资产百分之十(含)以上的;(三)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者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四)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