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拓日新能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9月4日晚间,拓日新能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五奎、杨国强、余永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拓日新能部分研发支出未达到资本化条件、部分固定资产不具备确认条件,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业绩预测的准确性,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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