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其中提到,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下同)40%、60%、80%、80%的比例进行支持。
3、西藏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县项目最高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限额内全额支持。
4、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5、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1亿元,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7000万元,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
6、国家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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