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鲜活信息 > 鲜活资讯 >

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2024-07-23 13:50:05 来源: 用户: 

今天【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

2、各地要加快推进年度基金清算工作,确保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算。

3、要按协议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确保约定的预算全部用于结算清算,保证医疗机构合理权益。

4、要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将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与清算相结合,让管理好效率高、政策执行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分享更多医保红利。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